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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理城市垃圾顽疾 山东首部治理建筑垃圾地方法规实施
发布日期:2019年02月13日
央广网济南8月8日消息(记者桂园 山东台记者赵国伟)近几年,随着山东省省城济南城市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,城市建筑垃圾的数量逐渐增多。如何处理建筑垃圾,成了困扰济南城市管理的一大顽疾。对此,济南通过立法,制定了全省首部专门针对建筑垃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,让建筑垃圾管理有法可依。
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,建筑垃圾增长迅速。由于城市空间有限,随意抛撒、堆放、填埋建筑垃圾等行为对大气、土壤、水质产生了很大压力。由于缺乏法律依据,建筑垃圾排放、运输、监管等方面缺乏统一规范,导致建筑垃圾处理成了大难题。
为让建筑垃圾得到依法有效处理,2010年起,济南市就启动了专门针对建筑垃圾的立法工作。经过8年多努力,今年3月29号,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《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》,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条例充分吸收了国内先进城市经验,并结合济南实际情况推出不少创新制度。建筑垃圾的未来的处置方向是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,尤其是在减量化资源化上作为一个重要的突破口和一个出口。
据了解,条例重点在明确建筑垃圾监管及责任主体,严格建筑垃圾运输监督管理,消纳场建设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方面进行了突破,并规定运输企业一年内违法三次就将退出济南市场,三年内不得准入。济南市一处建筑工地负责人田文拯介绍,有了条例的约束,他们对运输单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条例的实施,起到立法引领和推动社会经济和生活、生态文明建设、资源化综合利用健康发展的作用,为济南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。